,自己一定还要面临一些凶险波折,所以在彻骨的寒冷中,商如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甚至还左右看了看,然后平静的说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,是祭旗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不过,现在就祭旗,未免太早了一点,毕竟——”说着,她抬眼望向阿史那刹黎:“你们还没有把我带到宇文晔跟前呢。”
阿史那刹黎冷笑:“你倒是很自觉。”
商如意道:“我从小到大,经历的战事虽然不多,但父亲跟我说过的,却不少,所以,我知道的也不少。既然知道,就不好不自觉。”
“哦?”
一提起商若鸿,阿史那刹黎的眼神又是一冷:“他跟你说过什么?”
商如意道:“父亲跟我说过,突厥人有这么个习惯,出兵之前总是要杀一些凶悍的豺狼,甚至虎豹,用它们的血来祭旗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不过,这都是很古老的习惯了。现在,好像不杀凶兽了。”
阿史那刹黎的眉头立刻拧了起来。
他的确,不是没有想过用这个女人来祭旗,因为她不仅是西突厥世代的仇人,商若鸿的女儿,更是当初在雁门郡射瞎了他一眼眼睛的宇文晔的妻子,迎战宇文晔的时候杀他的女人,的确是能振奋自己的士气,更打击对方的士气。
可是,商如意却故意提起——古老的习惯。
的确,他的先祖在出征的时候祭旗,杀的都是凶兽,之后,也有杀敌方被俘的将领作为祭旗的。
相比之下,他们现在杀了祭旗的,是个女人。
若不提起古老的习惯,似乎还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,可偏偏是在商如意的面前,阿史那刹黎立刻心下一沉。
他冷笑道:“你,倒是很懂。”
商如意道:“知己知彼。”
阿史那刹黎冷笑道:“有一件事你说对了,我们已经很久不用凶兽祭旗了,还有一件事,你更说对了,那就是现在就用你来祭旗,的确太早了一些。”
说罢,他的眼中闪过一抹冷光。
“我倒是想要看看,当我把他的女人拖到他面前千刀万剐的时候,他还能不能射出神臂弓的箭!”
“……”
商如意深吸了一口气。
不仅是阿史那刹黎话语中,要把自己拖到阵前去千刀万剐,更是因为,他竟然也知道,神臂弓。
不过,也不难。
毕竟他们突厥已经跟王绍及合谋拿下了太原,双方自然是有通气的,而神臂弓正是当初宇文晔从王绍及的手中赌赢的;再说,当初在雁门郡一役,宇文晔离他那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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