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其他奴隶主手上买来奴隶,再平进平出地卖给丛容,四千个奴隶自己也能拿到四百枚原石!
完全就是稳赚不亏的买卖!
但同时也有个问题,要买下这么多奴隶,所需要的原石可不是个小数目,眼前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年轻人真的能拿出钱来吗?
大概是太过激动,老金的怀疑明晃晃地摆在了脸上,丛容将一个皮囊丢到餐桌上:“这是定金,里面一共一百枚中等原石。”
一百枚!!中等原石!!
老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他当了八九年奴隶贩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!
三角眼的奴隶主伸手就要去拿眼前的皮囊,却听青年继续道:“不过我只等三天,三天以后你再送来的奴隶我就不要了。”
老金一愣,他看看丛容,再看看皮囊,看看皮囊,再看看丛容,最后咬咬牙:“好,大人放心,三天内,我一定把全圣城的奴隶都给您买下来!”
一切谈妥,老金就再也坐不住了,三天时间说短不短,说长也不长,他得赶紧搜罗奴隶去!
老金走后,丛容慢悠悠吃完早饭,一旁的颜秋忍不住问:“丛大人,您不担心他拿了您的原石跑了吗?”
丛容笑了笑:“商人都是贪婪的,他们不会为了区区一百枚原石,放弃剩下的三百枚。”
颜秋一听也是。
“而且我让黑牙暗中盯着他了。”丛容眨了眨眼睛。
“黑牙不是在船上吗?”颜秋诧异。
丛容摇摇头:“不,他们已经进城了。”
老金走了,他带来的二十名男奴留了下来。
这些奴隶小的看上去还不满十八,大的也不过二十出头年纪,没穿衣服,像鹌鹑似的挨在一起,几乎每一个身上都布满深深浅浅的淤痕。倒不全是奴隶主打的,奴隶主为了让奴隶能卖出一个好价钱,在教训他们的时候往往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痕,这些伤大部分是上一任或者上上任买主留下的。
所以对奴隶们而言,奴隶主反而不是最可怕的,可怕的往往是像丛容这样把他们买走的人。
一旦到了有钱老爷们的手里,奴隶就和一件衣服一个杯子差不多了,不顺心撕坏了衣服失手砸碎了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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