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醒,抓住身边所有能够攀附的冰石,划破手掌也没关系。他一个挺立跪倒,强硬地拉住吉若,逼着对方只能看自己,仿佛被浸湿的不止裤腿,还有他的声音,都变得凉薄:“记得怎么驯鹰吗?”
不给吃,不给喝;要熬着,要用眼睛盯着。让鹰彻底忘记过去,熬到鹰被驯服为止。
但驯鹰的本质,自身首先得是个强者。
换而言之,南初七在问她能否更大胆一点。
得到吉若肯定的回答,南初七反掌于腰侧,垂眸屏息。他的眼底含了灼热,用最狂妄的方式证明,生命野蛮在于绝不屈服。一刹那,有铮铮剑鸣催杀碎雪,自悬而来,成了狂乱真气都关不住的一纵风。那道刃飒沓如流星,先勇,后燃。要它归鞘,剑光过处便淌过迢迢山川,残影再至身前,接它也不退半寸。
剑走偏锋,确是这个理。
南初七知道,吉若第一次御剑定然能做得很好。
来自远方的吟唱呼唤着她,回荡声不会因满目疮痍而消失,有千百个灵魂都在共鸣,连山也在附和,她的族人皆以身献祭,替他们开了这生门。
无名带她穿过重重障碍,她回头看,送她离开的人越来越渺,离去的背影却十分决绝。可她还来不及搞懂,剑身就被别人接住了。
姜云清手捧无名静默了许久,痴痴望着剑柄的梅纹,心头陡然抽动了一下,无敦掀起波澜,漫至眼尾就有了潮气。他没话,隔着数十年风雪,也是护送吉若而来的这条路,都等不到南初七一句回应。
但其实他了好多,藏在这把剑里,藏在他的背影里。
生死之间,他是想过要回家的。
他的毫无理由又何止这一次。
不妨大胆一点,既然管了,那就管一辈子。
“赛音吉若,好骏马的意思。”姜云清蹲下来和她对视。像是突然想起,戛然而止的故事都在细枝末节里,他们早就相遇过,以另一种方式,“你得对,我以前会知道的。”
尽管这句话对现在的吉若而言有些难以理解,姜云清也不再了。以后的她会知道,而且就在不远处,是南初七亲自把她带回来的。
赛音有所感应,转过脑袋看向这边,她朝吉若笑了笑。
直到此刻唐沂都不过是一个眼神,他用烈火浇筑后盾,也鼓励不了大家什么,总觉得矫揉造作,十分别扭,但他还是:“早去早回。”
无需太多豪情壮志的话语,因为他们本身就很燃。
当然了,这是秦昭落的。
许是想起孙老板在龙眼里炸出际的出场,秦昭落已经不羡慕了,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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