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珠笑道:“公子,在山林里,我比你可要快得多。你骑上来吧,我驼着你走!”
唐逍有些犹豫,随着她陪在他身边,他已经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看待,虽然她已经上千岁了,若是论寿命来,她要比他“高寿”好几十倍。
她一个女孩子,他怎么能随随便便骑在她身上呢?这要被人知道了……
明珠却没有他那么多复杂的想法,摇了摇脊背,催促道:“公子,你还在发什么呆呢?快上来吧,你就不想快些赶回丹郡,看看那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吗?”
唐逍一直不善于和女孩子打交道,包括母老虎在内,最终往往都是他屈服。
于是他骑上虎背。明珠低啸了一声,迈开四蹄,刹那间消失在茂密的大森林之郑
事实证明,她的速度的确要比唐逍快了不少。身为山林之王,她翻山越岭如履平地;而且妖灵境的她,自带着一股凌厉的气息,纵然阴风山脉里的妖兽极多,还不乏七阶、八阶乃至九阶的,但只要她耸一耸脊背,一座山上下都不会有半个妖兽敢于露头。
于是一路顺顺利利,七八后,唐逍就赶到沥郡城下。
急急忙忙进了城,唐逍直奔西十四街。当初他给孔燕苇、郑秋燕等人买的宅子就在这儿。
西十四街上有个院子,前后足有三进。临街是三间宽阔明亮的大屋子,大门上挂着一块红底黑字的木匾,上面写着“方正食品斜五个大字;从食品行侧面的一条巷子进去,便是只有七尺宽的院门,进去是个院落;二进是一排五间大屋子,三进则是花园里的两座楼。一圈围墙围着整个院,柳树从墙头上伸出来,苍翠欲滴。
唐逍记得他离开的时候,这个食品行已经开业了,郑秋燕等十几个妇人一边经营铺子,一边照顾二十多个孩;她们和左大勇都住在二进那几间大屋子里,三进则是孔燕苇带着孩子们,整教他们练武、习文,同时也在照顾着病情刚刚稳定的方余。
那时的方余,虽然还是昏迷不醒,至少不会流哈喇子,灵魂也有了一些波动。
这几个月过去了,也许她的情况又要好了许多吧?
可是他没想到,当他来到方正食品行的时候,却居然看到有人来要债!
一大群人把铺子围得水泄不通,大多数都是看热闹的,却也有十几个是家丁护院,簇拥着一个湖蓝绸衫、大腹便便的中年人。他摇着折扇,目光望,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。
“没有钱?没有钱就给老子滚,老子的铺子,不租给穷光蛋!”
唐逍皱紧了眉头:这个宅子明明是买的,怎么会有人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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