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的“卖国罪状”。
※※※※※纵览数千年中国史,中国人最容不得的一类丑行就数“卖
国”了,帝王将相谋臣政客们一旦沾上“卖国”的边,便永远地被钉在了耻
辱柱上,即便曾做过一二件好事也无人记得,注定了要遭世代唾骂遗臭万年。
一位文学家说过:桧,本是一种美好有用的树木,只因了秦桧的缘故,沾了
汉奸的干系,后世再无一人以“桧”为名。
“卖国”,是一顶沉重得任何政治家都戴不起却极愿奉送给敌手的大帽
子。
※※※※※
到了台湾,蒋介石发表了大作《苏俄在中国》。阅题可知,作者的本意
是将毛泽东们写进“汉奸列传”。因此,文章的立论不再围限于对传统的“共
匪论”、“奸党论”的阐释,而是大谈苏联对中国的“全面侵略”,因为共产
党的一举一动均受莫斯科指使,所以共产党在大陆的胜利乃使中国沦为了苏
联的“殖民地”。
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为毛泽东提供了最好的把柄,他不失时机将“卖国”
的帽子丢过海峡去。毕竟,中国大陆上没有苏联的一兵一卒,而台湾,却已
越来越像美国海陆空三军的大本营。
甩过“帽子”,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:蒋介石
虽然也卖国,但这个人与汪精卫还有一点点不同,我们对他既要打,也要拉。
他怀着极大兴趣冷静地关注着台湾的客人与主人是如何相处的,换句话说,
蒋介石的“卖国”究竟卖到了何等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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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风不起浪,闹剧顶好看。
1957年3月20日午夜11 时,从阳明山中正路1段6巷B1 公寓内,传
出两响沉闷的枪声,一桩震撼台湾乃至世界的凶杀案发生了。
杀人者,美军上士雷诺。
被杀者,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少校学员刘自然。
雷诺编撰了一个漏洞百出不符常识的故事:是日晚,我听到太太惊叫,
有人正偷窥她沐浴。便回到卧室拿起手枪,从后门出去。黑暗中,误以为刘
持木棍为钢管,恐被刘伤害,故发二枪,将刘击毙。
台湾报刊评论:雷的供词天方夜谭般荒诞离谱,充斥了好莱坞剧作家
式的灵感。
台湾刑事专家现场勘察后,获得疑点甚多。如:室外明明有60W 电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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